2022「頭城觀音院濟公師父」濟公盃全國攝影比賽
一、宗旨:為鼓勵民眾了解濟公師父濟弱扶傾、大無畏之精神,藉此歡迎全國攝影同好投件參加,累積濟公師父影像紀錄,更作為濟公文化節推廣多種用途,進而帶動宜蘭地方觀光發展,特舉辦攝影比賽。
二、主辦單位:社團法人宜蘭縣有愚齋慈善共修協會(頭城觀音院)
三、參賽資格: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。未滿18歲者須有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或由學校教師協助報名,始得報名參賽。
四、攝影題材:限以展現宜蘭頭城觀音院濟公師父人、文、地、產、景、事、物等之題材。
五、作品繳交規格:
(一) 只限橫式照片(直式不收)。
(二) 報名表:請確實填寫,並浮貼於照片後面,參賽作品每人以5件以內為限,每件作品須黏貼 1 張報名表(如附件一)。
(三) 限數位照片一律沖放 8×12 吋相紙規格,不得留白邊:
- 彩色、黑白皆可。
- 照片需達到 800 萬畫素以上,攝影器材不限,手機、相機皆可(惟本次比賽禁止使用空拍機拍攝),或原始檔案為 2400×3000pixels以上規格之 JPG 檔或 TIF 檔。
- 作品不得翻拍、複製、圖層、插點放大、刪除背景、電腦合成等方式處理影像,違者一律取消資格,但可調亮度、對比度、色彩飽和度、銳利度、去除汙點。每件作品貼上如(附件一)的報名表。
(四) 電子檔:請將沖印版本參賽作品(TIF 或 JPG 檔)及報名表電子檔(檔案勿壓縮)寄至社團法人宜蘭縣有愚齋慈善共修協會電子信箱(E-mail: [email protected])或燒錄光碟寄至本會。
※作品檔案命名規則:姓名–作品名稱,例:曾○○濟公師父辦事.JPG。
(五) 參賽作品應為自己創作,參賽作品每人以5件以內為限,不得運用同一作品參與其他類似比賽,亦不得運用前已獲佳作以上之作品參與本比賽。
六、收件方式:請將上述報名表(附件一)、參賽作品照片、同意書(附件二)、國民身分證影本(附件三)及光碟(電郵者免寄),一同放入信封袋內並密封,以掛號方式,註明攝影比賽,寄至宜蘭縣頭城鎮頭濱路一段461巷18弄12號)。
七、作品拍攝:限自111 年4月至111 年9月期間攝影之作品。
現場拍攝,每週六 下午2:00-4:00 (遇連續假期暫停一次)
地址:宜蘭縣頭城鎮頭濱路一段461巷18弄12號
八、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 111年9月16日截止。(以郵戳為憑)。
九、評選方式及標準:
(一) 由主辦單位邀集攝影專家組成評審團隊,訂定評審規則,進行評選。
(二) 依主題表達、攝影技巧、整體表現進行評選,參賽者對評選結果不得異議。
(三) 徵選作品如未達水準,得由過半數評選委員決議從缺,參賽者不得有異議。
十、評審結果:預計於 111 年9 月26日公佈於「社團法人宜蘭縣有愚齋慈善共修協會」網站及頭城觀音院、濟公文化節粉絲專頁。
十一、頒獎時間及地點:111年10月1日 宜蘭中興文創 戲棚下
十二、比賽獎勵:
(一) 特優1名:頒園遊劵1200元,與獎狀乙只。
(二) 優勝3名:頒園遊劵 800元,與獎狀乙只。
(三) 佳作10名:頒園遊劵400元,與獎狀乙只。
(四) 參加獎:頒園遊劵100元。
十三、注意事項:
(一) 作品繳交規格及題材不符者,不得參加比賽。
(二) 特優、優勝、佳作、參加獎不可以重複得獎。
(三) 參賽作品需為未曾發表及展覽,嚴禁盜用他人作品,違者若原著作提出異議時,或經發覺或經檢舉查證屬實,取消得獎資格,已領取獎勵者(含獎金、獎狀等)須立即返還之,且願自負全部責任,取消之獎位不予遞補。
(四) 參賽作品檔案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主辦單位有典藏、推廣、借閱、公布、發行、重製、複製及公開展示播放、上網等及有為其他一切著作權財產權利用行為之權利,不另給酬。但主辦單位得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,自由使用複製品。
(五) 得獎獎金需依所得稅法,需申報所得稅。若未配合者,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,亦不進行遞補。
(六) 參賽作品因郵寄或意外損失,主辦單位恕不負責。
(七)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。
(八) 凡參賽者,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,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。
(九) 活動聯絡窗口:
- 本簡章公佈於「社團法人宜蘭縣有愚齋慈善共修協會」-濟公文化節公告,及頭城觀音院粉絲團、濟公文化節粉絲專頁。
- 聯絡電話:0980-436-725 聯絡人:社團法人宜蘭縣有愚齋慈善共修協會 李先生
- 上班時間:週一至週六 AM 08:00 – 12:00 /PM 01:30 – 05:00